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开展第一次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湖州银都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氧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湖州银都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杨华村工业园区18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淘汰现有大氧化线一个氧化槽(21.25m3)以及相应的500t/a汽车行李架阳极氧化产能。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淋浴房配件等铝合金材料阳极氧化线(新增氧化槽容5.22m3)以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实现年产500t/a的铝合金材料阳极氧化生产能力。项目实施后,氧化槽槽容和氧化能力均不增加,新增销售收入5500万元,利税680万元。
现有工程概况:湖州银都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整体搬迁至南浔区杨华村工业园区,拥有多条具有先进水平的氧化生产流水线、喷涂线,具备年产150万套轻量化新能源汽车配件及6000吨其他铝型材产能,搬迁项目于2022年8月通过了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审批,于2023年5月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于10月基本完成调试并投入试生产,并于2024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企业于原辑里村的厂区已搬迁拆除。企业环保手续完善,各项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银都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2-3058288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层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875882349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本公示文件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内容。
公告时间: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湖州银都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08月17日